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等文件要求,确定我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10月12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1321室,逾期均不予受理。并同步将《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和企业申请材料(WORD版、PDF盖章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未及时申报企业后续可继续申报。申报企业按照对应流程于每月25日前将《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和企业申请材料(WORD版、PDF盖章版和1份纸质盖章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1321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后期将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并报送,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
联系人:张扬 王浩东
联系电话:65869522 65324525
邮箱:2113161530@qq.com
附件1:《安徽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先进制造业企业申报享受2023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doc
附件2: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xlsx
附件3:工信厅财函267号.pdf
高新区经发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