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23〕19号)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市级联审,拟认定73家企业为合肥市2023年度总部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方式向市发改委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51-63538435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
附件:合肥市2023年度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pdf
合肥市2023年度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pdf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